十四年开春的时候,意如从晋国回来了。这事儿可不简单,他回来是向晋国低头认错的。在那个时候,主动认错可是合乎礼数的好做法。
说到南蒯这个人啊,他正打算造反呢,就拉着费地的百姓结盟。司徒老祁和虑癸这两个老狐狸装病,派人去跟南蒯说:"我们倒是想跟您结盟,可这病来得不是时候。要是托您的福能活下来,等病好些了一定来结盟。"南蒯信以为真。这两人暗地里联络想反抗的百姓,说要召集大伙儿公开结盟。结果一见面就把南蒯给围住了:"咱们这些做臣子的心里都记挂着国君,忍你忍到现在已经三年了。你要再不识相,费地的百姓可不会再怕你了。你想要什么得不到?不如我们送你走吧!"给了五天期限,南蒯只好逃到齐国去了。
有次南蒯陪齐景公喝酒,景公笑话他:"你这个叛徒!"南蒯还嘴硬:"我这是想壮大公室啊。"旁边的子韩晳听不下去了:"一个家臣还想壮大公室?没有比这更大的罪过了。"后来老祁和虑癸把费地还给了鲁国,齐景公派鲍文子正式交接。
夏天的时候,楚王派然丹在宗丘整顿上国的军队,顺便安抚百姓。这活儿干得可细致了:救济穷人,抚养孤儿,照顾老人病患,收留流浪汉,赈济灾民,宽待寡妇,赦免轻罪,追查奸邪,提拔被埋没的人才。该封赏的封赏,该任用的任用,把边疆治理得井井有条。楚王这是要休养生息五年,再图谋用兵,这才是懂礼数的做法。
到了八月,莒国的著丘公去世,继位的郊公一点儿也不伤心。老百姓看不过去,想立著丘公的弟弟庚舆。这时候蒲馀侯讨厌公子意恢,跟庚舆关系好;郊公呢又讨厌公子铎,偏爱意恢。公子铎就找蒲馀侯密谋:"你杀了意恢,我把郊公赶走迎立庚舆。"两人一拍即合。
楚国的令尹子旗对楚王有恩,可这人不知收敛。跟养氏勾结在一起,贪得无厌。楚王实在忍不了了,九月甲午这天,杀了鬥成然,把养氏全族都给灭了。不过还是让鬥辛住在郧地,算是没忘记他们家的功劳。
寒冬腊月里,蒲馀侯兹夫果然杀了莒国公子意恢,郊公吓得逃到齐国。公子铎从齐国接回庚舆,齐国的隰党和公子鉏护送他们回国,还得了不少田地当谢礼。
晋国那边也出了乱子。邢侯和雍子争鄐地的田产,拖了很久没结果。士景伯出使楚国期间,叔鱼代理司法。韩宣子让他审理旧案,判雍子有罪。雍子就把女儿送给叔鱼,叔鱼转头就判邢侯有罪。邢侯气得在朝堂上把叔鱼和雍子都杀了。韩宣子问叔向该怎么定罪,叔向说得明白:"三个人都有罪。活着该杀,死了也该曝尸。雍子明知有罪还行贿,叔鱼贪赃枉法,邢侯当庭杀人,罪名都一样。自己作恶还要装好人叫昏,贪赃枉法叫墨,杀人无忌叫贼。《夏书》上说'昏、墨、贼,杀',这是皋陶定下的规矩。"最后处死了邢侯,把雍子和叔鱼的尸体摆在街市上示众。
孔子后来评价说:"叔向这人啊,真是古代正直的典范。治理国家执行刑法,连亲弟弟的罪过都不包庇,把叔鱼的恶行一条条列出来,丝毫不减。这才叫正义啊!当年平丘会盟,他揭发叔鱼受贿,既宽恕了卫国,晋国也不显得暴虐;放季孙回鲁国时,指出叔鱼欺诈,既宽待了鲁国,晋国也不显得苛刻;这次邢侯的案子,他直言叔鱼贪腐,维护了刑法的公正,晋国也不显得偏颇。三句话除掉三个祸害,带来三项好处,大义灭亲反而更显荣耀,这就是正义啊!"
【经】
十有四年春,意如至自晋。
三月,曹伯滕卒。
夏四月。
秋,葬曹武公。
八月,莒子去疾卒。
冬,莒杀其公子意恢。
【传】
十四年春,意如至自晋,尊晋罪己也。尊晋罪己,礼也。
南蒯之将叛也,盟费人。司徒老祁、虑癸伪废疾,使请于南蒯曰:“臣愿受盟而疾兴,若以君灵不死,请待间而盟。”许之。二子因民之欲叛也,请朝众而盟。遂劫南蒯曰:“群臣不忘其君,畏子以及今,三年听命矣。子若弗图,费人不忍其君,将不能畏子矣。子何所不逞欲?请送子。”请期五日。遂奔齐。侍饮酒于景公。公曰:“叛夫!”对曰:“臣欲张公室也。”子韩晳曰:“家臣而欲张公室,罪莫大焉。”司徒老祁、虑癸来归费。齐侯使鲍文子致之。
夏,楚子使然丹简上国之兵于宗丘,且抚其民。分贫振穷,长孤幼,养老疾,收介特,救灾患,宥孤寡,赦罪戾,诘奸慝,举淹滞。礼新叙旧,禄勋合亲,任良物官。使屈罢简东国之兵于召陵,亦如之。好于边疆,息民五年,而后用师,礼也。
秋八月,莒著丘公卒,郊公不慼。国人弗顺,欲立著丘公之弟庚舆。蒲馀侯恶公子意恢而善于庚舆,郊公恶公子铎而善于意恢。公子铎因蒲馀侯而与之谋曰:“尔杀意恢,我出君而纳庚舆。”许之。
楚令尹子旗有德于王,不知度。与养氏比,而求无厌。王患之。九月甲午,楚子杀鬥成然,而灭养氏之族。使鬥辛居郧,以无忘旧勋。
冬十二月,蒲馀侯兹夫杀莒公子意恢,郊公奔齐。公子铎逆庚舆于齐。齐隰党、公子鉏送之,有赂田。
晋邢侯与雍子争鄐田,久而无成。士景伯如楚,叔鱼摄理。韩宣子命断旧狱,罪在雍子。雍子纳其女于叔鱼,叔鱼蔽罪邢侯。邢侯怒,杀叔鱼与雍子于朝。宣子问其罪于叔向。叔向曰:“三人同罪,施生戮死可也。雍子自知其罪而赂以买直,鲋也鬻狱,邢侯专杀,其罪一也。己恶而掠美为昏,贪以败官为墨,杀人不忌为贼。《夏书》曰:‘昏、墨、贼,杀。’皋陶之刑也。请从之。”乃施邢侯而尸雍子与叔鱼于市。
仲尼曰:“叔向,古之遗直也。治国制刑,不隐于亲,三数叔鱼之恶,不为末減。曰义也夫,可谓直矣。平丘之会,数其贿也,以宽卫国,晋不为暴。归鲁季孙,称其诈也,以宽鲁国,晋不为虐。邢侯之狱,言其贪也,以正刑书,晋不为颇。三言而除三恶,加三利,杀亲益荣,犹义也夫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