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·叶令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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汝州叶县有个县令叫卢造,膝下有个小女儿。那年春天,卢县令和同乡郑楚喝酒时,拍着对方肩膀说:"等我家丫头长大了,就许配给你家元方。"郑楚连忙起身行礼,笑得合不拢嘴。

可没过多久,郑楚被调到州里当录事参军,卢县令也辞官搬到叶县住。后来郑楚去世,元方扶着灵柩到江陵守孝,两家渐渐断了音信。转眼几年过去,叶县新来的韦县令看中卢家姑娘,给自己儿子下了聘礼。

大婚这天,花轿都备好了,谁曾想元方偏偏这时候回到叶县。正赶上武昌来的边兵在县城驻扎,客栈挤得满满当当。外头瓢泼大雨,元方没处落脚,只好冒雨跑到城东十二里的破庙里躲雨。

半夜三更,元方忽然听见西北墙角传来小兽呜咽声。他举着油灯一照,竟是三只还没睁眼的虎崽子!元方心想这小东西伤不了人,又可怜它们淋雨,只是把门闩紧了些。谁知刚到三更天,母虎就来撞门,木门被撞得砰砰响。那畜生见正门撞不开,转去扑西边的窗户。窗棂咔嚓断裂,虎头卡在窗框里进退不得。元方抄起佛塔的砖块就往虎头上砸,那母虎疼得嗷嗷叫,爪子把窗框挠得木屑横飞,到底没能挣脱。连着十几砖下去,终于没了动静。

这时门外忽然传来女子微弱的呻吟声,气若游丝。元方汗毛都竖起来了,颤声问:"外头...是人还是鬼?"

"是...是人。"那声音细如蚊蚋。

"姑娘怎么到这儿来了?"

"我本是卢县令的女儿...今晚要嫁去韦家,刚上花轿就被老虎叼到这儿...现在浑身无力,怕那畜生再来,求您救命..."元方听得目瞪口呆,举着蜡烛推门一看——月光下站着个十七八岁的姑娘,嫁衣上金线闪闪发亮,虽然沾了泥水却掩不住华贵。他赶紧把人扶进屋,又搬来倒塌的佛像堵住破窗。

姑娘惊魂未定地问:"这是哪儿?"元方给她倒了碗热水:"城东的废寺庙。"等两人互报姓名,姑娘突然瞪大眼睛:"您就是郑元方?我爹当年把我许配给您啊!"她攥着嫁衣金线低声说:"今日老天派猛虎送我回来...韦家就在附近庄子,您送我回去退了这门亲事吧。"

天刚蒙蒙亮,元方就护送姑娘回城。卢家正哭天抢地以为女儿被虎吃了,连丧服都备下了,见两人携手归来,喜得直念阿弥陀佛。后来元方把死虎抬到县衙,将前因后果说了一遍。韦县令听得啧啧称奇,当即做主让卢家姑娘改嫁郑元方。这事儿传开后,十里八乡都说真是天定的姻缘,连猛虎都来牵红线呢。

原文言文

  汝州叶县令卢造者,有女幼,大君中许邑客郑楚曰:“及长,以嫁君之子元方。”楚拜之。俄而楚录卒州军事,造亦辞而寓叶。后楚卒,元方护丧居江陵,数年间,音问两绝。县令韦计为子娶焉。

  方吉晨,元方适到。会武昌戍边兵亦止方县。县隘,天雨甚,元方无所容,径往县东十二里佛舍。舍西北隅有若小兽号鸣者,出火视之,乃三虎子,目犹未开。以方小,未能害人,且不忍投于雨中,闭门坚拒而已。约三更初,虎来触方门,不得入。方西有窗,亦甚坚,虎怒搏之,棂拆,陷头于中,为左右所辖,进退不得。元方取佛塔砖击之,虎吼怒拿攫,终莫能去。连击之,俄顷而毙。

  既而闻门外若女人呻吟,气甚困劣,徐问曰:“门外呻吟者,人耶?鬼耶?”

  曰:“人也。”曰:“何以到此?”曰:“妾前卢令女也。今夕将适韦氏,亲迎,方登车,为虎所执,负荷而来投此。今既无损,而甚畏方复来,能相救乎?”元方奇之,执烛出视,真衣缨也,年十七八,礼服俨然,泥水皆澈。既扶入,复固方门,拾佛塔毁像,以继方明。女曰:“此何处也?”曰:“县东僧舍耳。”元方言姓名,且话旧诺。女亦能记之,曰:“妾父曾许妻君,一旦以君之绝耗也,将嫁韦氏。天命难改,虎送归君。庄去此甚近,君能送归,请绝韦氏而奉巾栉。”

  及明而送归。方家以虎攫而去,方坐且制服礼。见方来,喜若天降。元方致虎于县,具言方事。县宰异之,以卢氏归于郑焉。当时闻者,莫不叹异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