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·汾州狐原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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汾州判官朱大人住的官署里,常有狐狸出没。这天夜里,朱大人正独自在灯下批阅文书,忽然瞥见个女子在灯影里走动。他起初以为是家里仆妇,头也没抬继续写字。等抬眼细看时,却发现是张陌生面孔——那女子生得雪肤花貌,烛光里简直像画上走下来的仙子。

朱大人心里明白这是狐仙,可实在喜欢她灵动的模样,脱口就喊她过来。谁知那女子停在门槛边,抿嘴一笑:"您这呼来喝去的,当我是使唤丫头呢?"朱大人连忙起身赔不是,拉着她衣袖请到座上。一来二去,两人竟像夫妻般亲密起来。

有天夜里,女子忽然抚着朱大人的官印说:"您升迁的文书快到了。"朱大人忙问何时能到,她却蹙着眉尖道:"喜报进门时,丧讯也就到巷口了。这官...怕是做不成了。"果然三天后升官文书刚到,第二天就传来老夫人去世的消息。

朱大人卸任回乡时,想带狐女一起走。女子摇头送到黄河边,朱大人硬要拉她上船。她指着滔滔河水说:"您不知道,我们狐族最怕过河。"见朱大人站在岸边不肯走,女子忽然说要去拜访位故人。约莫半个时辰后,她带着位气度不凡的客人回来,两人在厢房低声交谈许久。

等客人离去,女子竟主动挽住朱大人:"上船吧,我送您过河。"朱大人又惊又喜:"先前不是说不能渡河?"女子望着水面轻声道:"刚去求了河神老爷。看在我的薄面上,他许我十天往返的期限。"船到对岸后,她日日陪着朱大人。直到第十天清晨,窗外还凝着露水,那抹倩影已消失在晨雾里。

原文言文

  汾州判朱公者,居廨多狐。公夜坐,有女子往来灯下,初谓是家人妇,未遑顾瞻,及举目,竟不相识,而容光艳绝。心知其狐,而爱好之,遽呼之来,女停履笑曰:“厉声加人,谁是汝婢媪耶?”朱笑而起,曳坐谢过。遂与款密,久如夫妻之好。忽谓曰:“君秩当迁,别有日矣。”问:何时?”答曰:“目前。但贺者在门,吊者即在闾,不能官也。”三日迁报果至,次日即得太夫人讣音。公解任,欲与偕旋。狐不可,送之河上,强之登舟。女曰:“君自不知,狐不能过河也。”朱不忍别,恋恋河畔。女忽出,言将一谒故旧。移时归,即有客来答拜。女别室与语。客去乃来,曰:“请便登舟,妾送君渡。”朱曰:“向言不能渡,今何以渡?”曰:“曩所谒非他,河神也。妾以君故特请之。彼限我十天往复,故可暂依耳。”遂同济。至十日,果别而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