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九·单父宰原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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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州有个五十多岁的老汉,续娶了个年轻媳妇。他两个儿子怕后娘再生孩子分家产,趁着老爹喝醉酒,偷偷把他那活儿给割了,还撒上药粉止血。老汉疼醒过来,却不好意思声张,只推说身子不舒服。日子一长,伤口慢慢结痂,眼看就要好了。

谁知有天老汉一使劲,伤口突然崩裂,血哗啦啦往外涌,没等大夫赶到就咽了气。后娘知道是俩继子下的毒手,一纸状子告到官府。衙役把那两个逆子锁来,还没动刑就全招了。县太爷惊得拍案而起:"好家伙,本官今儿倒成了'单父县宰'了!"——原来这"单父"二字,暗指老汉只剩个"父"名分。最后俩孽障都被判了斩刑。

淄川县还有个姓王的书生,成亲才个把月就把新媳妇休了。老丈人气不过,拉着女婿见官评理。当时在任的辛县令问王生:"好好的为何休妻?"王生支支吾吾:"这个...不好说。"县太爷再三追问,他才红着脸憋出一句:"她...不能生养。"辛公捋着胡子直摇头:"荒唐!新婚才月余,你怎知她不能生育?"王生扭捏半天,终于凑到县太爷耳边:"她...她那地方长得特别歪。"满堂衙役憋笑憋得直抖肩,辛公一本正经道:"原来如此!这'偏斜'之害,果然会导致家宅不宁啊!"这事和前面"单父宰"的案子,倒能凑成一对笑话。

原文言文

  青州民某五旬余,继娶少妇。二子恐其复育,乘父醉,潜割睾九而药糁之。父觉,托病不言,久之创渐平。忽入室,刀缝绽裂,血溢不止,寻毙。妻知其故,讼于官。官械其子,果伏。骇曰:“余今为‘单父宰’矣!”并诛之。

  邑有王生者,娶月余而出其妻。妻父讼之。时淄宰辛公,问王何故出妻。答云:“不可说。”固诘之,曰:“以其不能产育耳。”公曰:“妄哉!月余新妇,何知不产?”忸怩久之,告曰:“其阴甚偏。”公笑曰:“是则偏之为害,而家之所以不齐也。”此可与“单父宰”并传一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