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九·乔女原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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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原县有个姓乔的书生,家里有个闺女长得又黑又丑,鼻子塌得像个坑,走路还一瘸一拐的。眼瞅着都二十五六了,连个上门提亲的都没有。同县有个姓穆的四十来岁,老婆死了家里穷续不起弦,这才勉强把她娶过门。过了三年生了个儿子,可没多久穆生就死了,家里穷得叮当响。这闺女回娘家求接济,她娘满脸不耐烦。闺女一气之下再也不登娘家门,就靠纺线织布养活自己。

城里还有个孟生,死了老婆留下个叫乌头的儿子刚满周岁。急着找续弦给孩子喂奶,可媒人说了好几个他都看不上。有天偶然瞧见乔家闺女,竟喜欢得不得了,悄悄托人递话。闺女却摇头说:"我饿得前胸贴后背,跟了老爷自然吃穿不愁,哪能不愿意?可我这副丑模样,唯一拿得出手的就是品行。再说嫁过两回的人,老爷图什么呢?"孟生听了更觉得她贤惠,让媒人带着厚礼去说动她娘。老太太见钱眼开,亲自上门硬要闺女改嫁,可闺女死活不松口。老太太臊得慌,想把小女儿许给孟生,全家都乐呵呵的,唯独孟生不乐意。

没过多久,孟生突然得急病死了。闺女去灵前哭得撕心裂肺。孟家没亲戚,刚断气村里那些地痞就闯进来,把家当抢得精光,连田产都打算瓜分。管家们也趁乱偷东西溜了,就剩个老妈子抱着孩子在灵堂哭。闺女打听清楚后气得发抖,听说林生和孟生交情好,就找上门说:"夫妻朋友都是人伦大事。我长得丑被世人嫌弃,只有孟生懂我。先前虽然拒绝他,心里早认定他了。如今他走了孩子还小,我该报答知己。养大孩子容易,对付那些豺狼可难。要是没人帮他孤儿寡母,这世上还要朋友做什么?我不求您别的,只要递张状子给县太爷。抚养孩子的事,我绝不含糊。"林生满口答应,可刚要去衙门,那群无赖举着刀堵门,吓得他再不敢出头。

闺女等了几天没消息,一打听孟家田产早被分光了。她气得直跺脚,自己跑去击鼓鸣冤。县太爷问她算孟家什么人,她挺直腰杆说:"老爷断案凭的是天理。要是我胡说,亲娘老子也该治罪;要是属实,过路人都能作证。"县官嫌她顶撞,轰了出去。闺女冤得没处说理,挨个敲乡绅家的大门。有位先生听说了觉得仗义,帮着在县官面前分辩。这回县官认真查办,把那些无赖抓来,逼着他们吐出了所有财物。

有人劝她干脆住在孟家抚养孤儿,她不肯。锁了孟家大门,让老妈子抱着乌头跟自己回家,另收拾间屋子安顿。乌头的吃穿用度,她都跟老妈子开仓取粮张罗,自己一个子儿不沾,带着亲儿子过苦日子。过了几年乌头长大些,她花钱请先生教书,却让自己儿子学干农活。老妈子劝她让俩孩子一起念书,她说:"花的是乌头的钱,要拿人家的银子栽培自己儿子,我成什么人了?"又过了些年,给乌头攒下几百石粮食,从大户人家聘了媳妇,修好宅院分家让他单过。乌头哭着要一起住,她才答应,可照样纺线不停。小两口抢她纺车,她说:"我们母子白吃饭心里不踏实。"还是起早贪黑管家,让儿子去地里巡查,活像雇的长工。小夫妻有点小错,她当面就骂;要是不改,收拾包袱就要走,非得小两口跪着认错才罢休。

后来乌头考中秀才,她又闹着要回自己家。乌头死活不让,出钱给穆家儿子娶了媳妇。等给亲儿子分完家,乌头偷偷在邻村买下百亩好田送他们。后来她生病要回去,乌头不答应。眼看病越来越重,她嘱咐说:"一定要把我葬回穆家!"乌头表面应着,暗地里却花钱买通穆家儿子,打算把她和孟生合葬。下葬那天棺材突然重得三十个人都抬不动,穆家儿子突然口鼻喷血倒在地上,嘴里嚷着:"不孝子,竟敢卖你娘!"乌头吓得赶紧磕头祷告才好转。只好停灵几天,把穆家坟修葺好,这才顺利安葬。

要说这奇女子,为报知己之恩连终身都许出去,这本是刚烈男儿做的事。她一个妇道人家,怎么就有这般胸襟?要是遇上九方皋那样的伯乐,怕是要把她当伟丈夫来看呢。

原文言文

  平原乔生有女黑丑,壑一鼻,跛一足。年二十五六,无问名者。邑有穆生四十余,妻死,贫不能续,因聘焉。三年生一子。未几穆生卒,家益索,大困,则乞怜其母。母颇不耐之。女亦愤不复返,惟以纺织自给。

  有孟生丧偶,遗一子乌头,裁周岁,以乳哺乏人,急于求配;然媒数言,辄不当意。忽见女,大悦之,阴使人风示女。女辞焉,曰:“饥冻若此,从官人得温饱,夫宁不愿?然残丑不如人,所可自信者,德耳。又事二夫,官人何取焉!”孟益贤之,使媒者函金加币而悦其母母悦,自诣女所固要之,女志终不夺。母惭,愿以少女字孟,家人皆喜,而孟殊不愿。居无何,孟暴疾卒,女往临哭尽哀。孟故无戚党,死后,村中无赖悉凭陵之,家具携取一空。方谋瓜分其田产,家人又各草窃以去,惟一妪抱儿哭帷中。女问得故,大不平。闻林生与孟善,乃踵门而告曰:“夫妇、朋友,人之大伦也。妾以奇丑为世不齿,独孟生能知我。前虽固拒之,然固已心许之矣。今身死子幼,自当有以报知己。然存孤易,御侮难,若无兄弟父母,遂坐视其子死家灭而不一救,则五伦可以无朋友矣。妾无所多须于君,但以片纸告邑宰;抚孤,则妾不敢辞。”林曰:“诺。”女别而归。林将如其所教;无赖辈怒,咸欲以白刃相仇。林大惧,闭户不敢复行。女见数日寂无音,问之,则孟氏田产已尽矣。

  女忿甚,挺身自诣官。官诘女属孟何人,女曰:“公宰一邑,所凭者理耳。如其言妄,即至戚无所逃罪;如非妄,则道路之人可听也。”官怒其言戆,呵逐而出。女冤愤无伸,哭诉于搢绅之门。某先生闻而义之,代剖于宰。宰按之果真,穷治诸无赖,尽返所取。

  或议留女居孟第,抚其孤;女不肯。扃其户,使媪抱乌头从与俱归,另舍之。凡乌头日用所需,辄同妪启户出粟,为之营辨;己锱铢无所沾染,抱子食贫,一如曩昔。积数年乌头渐长,为延师教读;己子则使学操作。妪劝使并读,女曰:“乌头之费,其所自有;我耗人之财以教己子,此心何以自明?”又数年,为乌头积粟数百石,乃聘于名族,治其第宅,析令归。乌头泣要同居,女从之;然纺绩如故。乌头夫妇夺其具,女曰:“我母子坐食,心甚不安。”遂早暮为之纪理,使其子巡行阡陌,若为佣然。乌头夫妻有小过,辄斥谴不少贷;稍不悛,则怫然欲去。夫妻跪道悔词始止。未几乌头入泮,又辞欲归。乌头不可,捐聘币,为穆子完婚。女乃析子令归。乌头留之不得,阴使人于近村为市恒产百亩而后遗之。后女疾求归。乌头不听。病益笃,嘱曰:“必以我归葬!”乌头诺。既卒,阴以金啖穆子,俾合葬于孟。及期,棺重,三十人不能举。穆子忽仆,七孔血出,自言曰:“不肖儿,何得遂卖汝母!”乌头惧,拜祝之,始愈。乃复停数日,修治穆墓已,始合厝之。

  异史氏曰:“知己之感,许之以身,此烈男子之所为也。彼女子何知,而奇伟如是?若遇九方皋,直牡视之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