夷坚丙志·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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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事儿说来话长。当初我编《夷坚》甲乙两志的时候,一心只想着搜罗些稀奇古怪的事儿,压根没打算写人间琐事,更不想说人坏话。可编着编着,为了凑够卷数,有些故事来得太容易,有些又急着成书,不知不觉就违背了初衷。

好比甲志里那个变飞禽的故事,还有乙志里建昌黄氏冤枉冯当可、江毛那些事儿,后来想想实在不太妥当。最不该的是有些内容竟然冤枉了好人,连董家那位侠义妇人的故事,也跟实情有些出入。这都怪告状的人添油加醋,要不就是我听得不够仔细。每想到这儿,我就觉得脸上发烫,赶紧把不妥当的都删了重写。

可书房里堆着的材料,又够编第三部了。我本想着前头犯了错,这回就收手吧。哪知道这毛病像上了瘾似的,想停都停不下来。再加上那些爱看热闹的朋友们一个劲儿撺掇,我也就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下:光写鬼神总行了吧?别的咱就不提了。

就这么着,《丙志》又成了二十卷,统共二百六十七个故事。写完那天是乾道七年五月十八,窗外的石榴花开得正艳,知了在树荫里扯着嗓子叫。我搁下笔,看着砚台里将干未干的墨迹,心想这回可不能再犯糊涂了。洪迈景卢记。

原文言文

  始予萃夷坚二书.颛以鸠异崇怪.本无意于纂述人事.及称人之恶也.然得于容易.或急于满卷秩成编.故颇违初心.如甲志中人为飞禽.乙志中建昌黄氏冤冯当可江毛心事.皆大不然.其究乃至于诬善.又董氏侠妇人事.亦不尽如所说.盖以告者过.或予听焉不审.为竦然以惭.既删削是正.而冗部所储.可为第三书者.又已襞积.惩前之过.止不欲为.然习气所溺.欲罢不能.而好事君子复纵臾之.辄私自恕曰.但谈鬼神之事足矣.毋庸及其它.于是取为丙志.亦二十卷.凡二百六十七事云.乾道七年五月十八日.洪迈景卢叙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