话说唐朝有个三原县令叫阎玄一,这人的记性啊,比那筛子眼儿还大,啥事儿都漏得干干净净。
有一回他去州府办事,坐在主人家厅堂里歇脚。正巧州里的佐史从面前经过,他眯着眼睛一瞧,哎哟,这不是我们县里的典吏吗?立马板起脸喝道:"你这厮怎敢怠慢公务!"说着就要叫人拿板子来打。那州佐史赶紧摆手:"大人明鉴,下官是州衙的佐史啊!"阎县令这才回过神,臊得满脸通红,连连摆手作罢。
刚消停没一会儿,真正的县典吏来了。阎县令瞅着这新来的,又犯糊涂了——这不就是刚才那个州佐史吗?赶紧亲亲热热拉住人家的手往座上让。县典吏被弄得一头雾水:"大人,下官是咱们县里的典吏啊!"阎县令一听,耳根子都红透了,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。
更荒唐的还在后头。有天家仆送来他兄长的书信,正站在台阶下候着。突然里胥来报说要登记新到的差役,阎县令顺手抄起板子,二话不说就给了送信人几鞭子。那家仆被打得莫名其妙,捂着屁股直喊冤。阎县令这才一拍脑门:"哎哟喂,打错人了!"
转头看见值班的典吏站在旁边,赶紧吩咐:"快去我屋里取杯酒来,给这位兄弟擦擦伤。"等典吏端着酒回来,您猜怎么着?咱们这位阎县令早把要酒的事儿忘到九霄云外,连刚才打错人的茬儿都记不得了。看见典吏端着酒,反倒笑呵呵地说:"来得正好,这杯赏你喝了吧!"
唐三原县令阎玄一,为人多忘。曾至州,于主人舍坐。州佐史前过,以为县典也,呼欲杖之。典曰:“某是州佐也。”
一惭谢而止。须臾县典至,一疑其州佐也,执手引坐。典曰:“某是县佐也。”
又愧而止。曾有人传其兄书者,止于阶下。俄而里胥白录人到,一索杖,遂鞭送书人数下。其人不知所以。讯之,一曰:“吾大错。”
顾直典,向宅取杯酒愞疮。良久,典持酒至,一既忘其取酒,复忘其被杖者,因便赐直典饮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