谢小娥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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豫章城里有个姑娘叫谢小娥,打小命就苦。八岁那年没了娘,后来嫁给了历阳一个豪爽侠客段居贞。这居贞啊,是条重义气的汉子,结交的都是江湖上的豪杰。小娥她爹做买卖攒下万贯家财,却从不张扬,常和女婿一起押船运货,在长江上来来回回。

那年小娥刚满十四,梳起发髻还没多久。谁承想天降横祸,一伙水匪劫了货船,她爹和丈夫当场被杀,满船金银被抢得精光。段家的兄弟、谢家的子侄,连带几十个伙计,全被扔进江里喂了鱼。小娥胸口挨了一刀,腿也断了,漂在江面上被过路船只救起,昏迷整晚才捡回条命。

后来她流落到上元县,在妙果寺跟着净悟师太过日子。自打父亲遇害,小娥总做同一个梦——父亲浑身是血对她说:"杀我的人是车中猴,门东草。"没过几天,又梦见丈夫咬牙切齿道:"杀我的是禾中走,一日夫。"这哑谜似的十二个字,小娥翻来覆去想不明白,抄在纸上四处求人破解,可年复一年没人能懂。

转眼到了元和八年开春,我卸任江西官职乘船东下,在建业城瓦官寺歇脚。寺里有个叫齐物的和尚学问好,跟我交情不错。那天他神神秘秘跟我说:"有个姓谢的小寡妇,总拿十二个字来考我。"我让齐物把字写在纸上,靠着栏杆比划半天,突然灵光一现,赶紧叫小沙弥把人请来。

那姑娘进来就哭,抽抽搭搭说了前因后果。我拍案道:"破案了!杀你爹的叫申兰,害你丈夫的叫申春。你看啊,车字去掉上下两横就是申,十二生肖里申属猴,所以叫车中猴。门东草三个字拼起来,可不就是兰花的兰?"小娥听完扑通跪下,把"申兰申春"四个字缝在衣襟里,抹着眼泪问我姓名官职,扭头就走。

这丫头真够狠的,换上男装跑到江州当佣工。一年多后,在浔阳城看见竹门上贴着招工告示,进去一问——您猜怎么着?东家正是申兰!小娥压住心头火,装得低眉顺眼。申兰看她机灵,连金银账本都交她打理。两年多过去,硬是没发现这是个姑娘。更绝的是,小娥在申兰家认出了当年被抢的自家物件,每次擦拭都要咬着嘴唇才能忍住眼泪。

这申兰有个堂弟叫申春,住在长江对岸的独树浦,哥俩常结伙出门打劫。那年春天,申春提着鲤鱼抱着酒坛来找申兰,小娥躲在灶房浑身发抖——李大人说的梦话全应验了,报仇的时候到了!

那天夜里,两个贼头喝得烂醉。小娥等他们同伙散尽,先把申春反锁在里屋,抄起刀就剁了院里的申兰。街坊们举着火把赶来时,申春还在屋里打呼噜呢。官府清点赃物,竟有千万之巨。靠着小娥平日暗记的名单,几十个水匪全落了网。浔阳太守被这姑娘的胆识感动,特意上书求情免了她的死罪。

报完血仇回到家乡,多少富户上门提亲,小娥统统回绝。她跑到牛头山削发为尼,拜在大士尼将律师门下。寒冬腊月砍柴,三伏天挑水,从不叫苦。第二年四月初八,在泗州开元寺正式受戒,法号还是叫小娥——这是要自己永远记得根本。

说来也巧,那年夏天我回长安路过泗水,在善义寺遇见新受戒的比丘尼。有个尼姑突然问住持:"这位可是洪州李判官?"住持点头的工夫,那尼姑已经哭成泪人。我正纳闷呢,她抬起头——竟是当年那个蓬头垢面的小寡妇!如今她穿着粗布袈裟,双手合十对我说:"判官大恩,终有相报之日。"

后来听说她乘船去了南方,再没人见过。要说这姑娘啊,卧薪尝胆给至亲报仇是义,混在男人堆里两年不露破绽是贞。天下那些不忠不孝的人,真该拿她当镜子照照。我把这事原原本本记下来,倒不是图什么,只是觉得这样的奇女子,若不留个传,实在对不起天地良心。

原文言文

  小娥,姓谢氏,豫章人,估客—女也。生八岁,丧母。嫁历阳誓侠士段居贞。居贞负气重义,交游豪浚小娥父畜巨产,隐名商贾间,常与段婿同舟货,往来江湖。时小娥年十四,始及笄。父与夫俱为盗所杀,尽掠金帛。段之弟兄,谢之生侄,与童仆辈数十,悉沉于江。小娥亦伤胸折足,漂流水中,为他船所获,经夕而活。因流转乞食至上元县—,依妙果寺尼净悟之室。初,父之死也,小娥梦父谓曰:“杀我者,车中猴,门东草。”

  又数日,复梦其夫谓曰:“杀我者,禾中走,一日夫。”

  小娥不自解悟,常书此语,广求智者辨之,历年不能得。

  元和八年春,余罢江西从事,扁舟东下,淹泊建业—,登瓦官寺阁。有僧齐物者,重贤好学,与余善。因告余曰:“有孀妇!”

  名小娥者,每来寺中,示我十二字谜语,某不能辨。”

  余遂请齐公书于纸。乃凭槛书空,凝思默虑。坐客未倦,予悟其文。令寺童疾召小娥前至,询访其由。小娥呜咽良久,乃曰:“我父及夫,皆为贼听杀。迩后尝梦父告曰:‘杀我者,车中猴,门东草。’又梦夫告口:“杀我者,禾中走,一日夫。’岁久无人悟之。”

  余曰:“若然者,吾审详矣。杀汝父是申兰,杀汝夫是申春。且车中猴,车字去上下各一画,是申字;又申属猴,故曰车中猴。草下有门,门中有东,乃兰字也。又,禾中走是穿田过,亦是申字也;一日夫者,夫上更一画,下有日,是春字也。杀汝父是申兰,杀汝夫是申春,足可明矣。”

  小娥恸哭再拜。书申兰申春四字于衣中,誓将访杀二贼,以复其冤。娥因问余姓氏官族,垂涕而去。

  尔后小蛾便为男子服,佣保于江湖间。岁余,至浔阳郡,见竹户上有纸榜子!”

  云“召佣者。”

  小娥乃应召诣门。问其主,乃申兰也;兰引归。娥心愤貌顺,在兰左右,甚见亲爱。金帛出入之数,无不委娥。已二岁余,竟不知娥之女人也。先是谢氏之金宝锦绣衣物器具,悉掠在兰家,小娥每执旧物,未尝不暗注移时。兰与春,宗昆弟也。时春一家住大江北独树浦,与兰往来密洽。兰与春同去经月,多获财帛而归。每留娥与兰妻兰氏同守家室,酒肉衣服,给娥甚丰。或一日,春携文鲤兼酒诣兰,娥私叹曰:“李君精悟玄鉴,皆符梦言,此乃天启其心,志将就矣。”

  是夕,兰与春会群贼,毕至酣饮。暨诸凶既去,春沉醉,卧于内室;兰亦露寝于庭。小娥潜锁春于内,抽佩刀先断兰首,呼号邻人并至,春擒于内,兰死于外,获赃收货,数至千万。初,兰春有党数十,暗记其名,悉擒就戮。时浔阳太守张公,善其志行,为具其事上旌表,乃得免死。时元和十二年夏岁也。复父夫之仇毕,归本里,见亲属。里中豪族争求聘,娥誓心不嫁。遂剪发彼褐,访道于牛头山,师事大十尼将律师!”

  娥志坚行苦,霜音雨薪,不倦筋力。十三年四月,始受具戒于泗州开元寺,竟以小娥为法号,不忘本也。

  其年夏月,余始归长安,途经泗滨,过善义寺谒大德尼令。操戒新见者数十,净发鲜被,威仪雍容,列侍师之左右。中有一尼问师曰:“此官岂非洪州李判官二十三郎者乎?”

  师曰:“然。”

  曰:“使我获报家仇,得雪冤耻,是判官恩德也/顾余悲泣。余不之识,询访其由。娥对曰:“某名小娥,顷乞食孀妇也。判官时为辨申兰申春二贼名字,岂不忆念乎?”

  余曰:“初不相记,今即悟也。”

  娥因泣,具写记申兰申春、复父矢之仇,志愿祖毕,经营终始艰苦之状。小娥又渭余曰:“报判官恩,当有日矣。”

  岂徒然哉:嗟乎!余能辨二盗之姓名,小娥又能竟复父夫之仇免;神道不昧,昭味可知。小娥厚貌深辞,聪敏端特,炼指胶足,誓求真如。麦自入道,衣无絮帛,斋元盐酪,非律仪禅理,口无所言。后数日,告我归牛头山,扁舟泛淮,云游南国,不复再遇。

  君子曰:“誓志不舍,复父夫之仇,节也。佣保杂处,不知女人,贞也。女子之行,唯贞与节能终始全之而已。如小峨,足以做天下逆道乱常忘,足以观天下贞夫孝妇之节。”

  余备详前事。发明隐文暗与冥会,符于人心。知善不录,非春秋之义也,故作传以旌美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