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·序一

剪灯新话 文言故事铺​​首页

我这些年啊,把古往今来的奇闻异事都搜罗了个遍,编成一部《剪灯录》,足足有四十卷那么厚。那些爱听故事的街坊邻居们,还总跟我念叨些新鲜事儿,远的不过百来年,近的就在眼前,这些故事在我肚子里越攒越多,像春天的野草似的疯长。我这人吧,就好这口,想停都停不下来,干脆提笔把它们都记下来。

这些故事啊,有的让人拍手称快,有的叫人潸然泪下,还有些吓得人直冒冷汗,怪得人直挠头皮。可惜我这支笔笨得很,肚子里墨水又少,写不出什么惊世骇俗的大道理。写完以后自己一琢磨,又觉得尽是些神神鬼鬼的玩意儿,还沾点男欢女爱的边儿,实在不好意思拿出去见人,就塞在书箱底下藏着。

可架不住老有人听说我写了这么个东西,非要借去看。推脱不过的时候,我就给自己找台阶下:您看那《诗经》《尚书》,还有《易经》《春秋》,不都是圣人写的经典吗?可《易经》里还说龙在野地里打架呢,《尚书》里记着野鸡在鼎上打鸣,《国风》里收了不少男女私奔的诗,《春秋》里写的尽是乱臣贼子的事儿——可见凡事不能太较真嘛!我这本小书虽然比不上圣贤经典,但劝人向善、惩戒恶行,替可怜人鸣不平,总归是"说的人没坏心,听的人得个教训"的意思。

听我这么一说,朋友们都觉得在理,我就把这段话写在书的最前头。

那是洪武十一年六月初一,我瞿佑在吴山大隐堂的窗下写的。窗外蝉鸣正盛,新糊的窗纸被晒得发烫,墨迹干得特别快。

原文言文

  余既编辑古今怪奇之事。以为《剪灯录》,凡四十卷矣。好事者每以近事相闻,远不出百年,近止在数载,襞积于中,日新月盛,习气所溺,欲罢不能,乃援笔为文以纪之。其事皆可喜可悲,可惊可怪者。所惜笔路荒芜,词源浅狭,无嵬目鸿耳之论以发扬之耳。既成,又自以为涉于语怪,近于海淫,藏之书笥,不欲传出。客闻而求观者众,不能尽却之,则又自解曰:《诗》、《书》、《易》、《春秋》、皆圣笔之所述作,以为万世大经大法者也;然而《易》言龙战于野,《书》载雉雊于鼎,《国风》取淫奔之诗,《春秋》纪乱贼之事,是又不可执一论也。今余此编,虽于世教民彝,莫之或补,而劝善惩恶,哀穷悼屈,其亦庶乎言者无罪,闻者足以戒之一义云尔。客以余言有理,故书之卷首。

  洪武十一年岁次戊午六月朔日,山阳瞿佑书于吴山大隐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