僖公·元年原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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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一年开春,周王的正月里,新君继位却只字不提先君被弑的事。这是合乎礼制的做法,毕竟弑君这种事,说出来总归不体面。

转眼到了二月,齐国的军队、宋国的军队、曹国的军队都驻扎在聂北,说是要去救援邢国。可这记载方式有意思——按说救援不该写"驻扎",既然写了,就是批评的意思。但为什么又用"救援"这个词呢?这是顺着齐侯的心意来的。您问这是齐侯的主意?没错,就是齐侯。怎么知道的?您看啊,曹国本来没出兵,所谓"曹师"其实就是曹伯本人。那为什么不直接写曹伯?因为连齐侯都没点名,就更不能提曹伯了。那为什么不提齐侯?因为这事办得不光彩,不值得宣扬。

夏日炎炎,六月里,邢国迁都到了夷仪。说是迁都,其实是保住了国家才迁的。夷仪这地方,从此就成了邢国的新家园。

那些驻扎在聂北的齐、宋、曹三国军队,转头就给邢国修筑城墙。就是之前那支说要救援的军队。这转变就像换了件差事似的,史官这是在夸齐侯办了好事。

秋风刚起,七月戊辰这天,鲁国夫人姜氏在夷地去世,齐国人把她的遗体送回来了。按说夫人去世不该写地点,这里写了,是有缘故的。不说"护送灵柩",是因为根本不是专门护送,只是顺便带回来。这是避讳说"把夫人送回来",毕竟送回来时人已经死了。

楚国人这时候也没闲着,跑去攻打郑国。

八月里,鲁公和齐侯、宋公、郑伯、曹伯、邾国人在柽地会盟。

九月,鲁公在偃地打败了邾国军队。没写具体日期,是因为这场仗打得不明不白。虽然不明不白,但写"打败",说明鲁国确实占了上风。

寒冬十月壬午日,公子友带兵在丽地击败莒国军队,还抓了个叫莒挐的。莒国本来没大夫,为什么称莒挐?因为是我们抓的才这么写。按说不该写"抓获",这里为什么写?是批评公子友使诈。怎么使诈的?公子友对莒挐说:"咱俩互相看不顺眼,何必连累士兵?"然后支开左右单挑。公子友打不过时,手下人喊了句"孟劳"——这可是鲁国的宝刀啊!公子友就用这刀杀了莒挐。为什么说使诈可耻?这是抛弃了为将之道啊。

腊月丁巳这天,夫人的灵柩从齐国运回来了。不写她姓姜,是因为她杀了两个儿子,这是贬低她。也有人说,这是为齐桓公避讳——毕竟杀同姓不光彩。

原文言文

  一、元年,春,王正月。

  继弒君不言于位,正也。

  二、齐师、宋师、曹师次于聂北,之邢。

  之不言次,言次,非之也。非之而曰之何也?遂齐侯之意也。是齐侯与?齐侯也。何用见其是齐侯也?曹无师,曹师其,曹伯也。其不言曹伯何也?以其不言齐侯,不可言曹伯也。其不言齐侯何也?以其不足乎扬,不言齐侯也。

  三、夏,六月,邢迁于夷仪。

  迁其,犹得其国家以往其也。其地,邢复见也。

  四、齐师、宋师、曹师城邢。

  是向之师也。使之如改事然,美齐侯之功也。

  五、秋,七月,戊辰,夫人姜氏薨于夷,齐人以归。

  夫人薨不地。地,故也。不言以丧归,非以丧归也,加丧焉。讳以夫人归也,其以归,薨之也。

  六、楚人伐郑。

  七、八月,公会齐侯、宋公、郑伯、曹伯、邾人于柽。

  八、九月,公败邾师于偃。

  不日,疑战也。疑战而曰败,胜内也。

  九、冬,十月,壬午,公子友帅师败莒师于丽,获莒挐。

  莒无大夫,其曰莒挐何也?以吾获之目之也。内不言获,此其言获何也?恶公子之绐。绐其奈何?公子友谓莒挐曰:“吾二人不相说,士卒何罪?”屏左右而相搏。公子友处下,左右曰“孟劳。”孟劳其,鲁之宝刀也。公子友以杀之。然则何以恶乎绐也?曰弃师之道也。

  十、十有二月,丁巳,夫人氏之丧至自齐。

  其不言姜,以其杀二子,贬之也。或曰“为齐桓讳杀同姓也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