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一·某甲原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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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前有个姓张的财主,看上了自家仆人的媳妇。他起了歹心,先是设计害死了那个忠厚的仆人,接着就把人家媳妇强占为妾。这妇人给他生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,一家人表面上倒也过得滋润。

转眼十九年过去,城外的柳树刚抽出嫩芽,城里就闹起了流寇。那天傍晚,夕阳把院墙染得血红,一群强盗踹开张家大门。领头的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,提着明晃晃的钢刀直闯内室。老张抬头一看,吓得手里的茶盏"啪"地摔得粉碎——那眉眼,那身形,活脱脱就是当年被他害死的仆人!

"报应来了..."老张瘫坐在地上喃喃自语,抖着手把金银细软全捧出来,"好汉饶命,这些都给你..."可那年轻人看都不看,抿着嘴一言不发,刀光闪过处,丫鬟、小厮、姨娘接连倒下。老张眼睁睁看着自己两个儿子倒在血泊里,刚要喊出声,脖子就是一凉。

等强盗们呼啸着离去时,满院只剩下老张还有口气。他歪在台阶上,脖子上豁着道口子,血沫子随着呼吸"咕嘟咕嘟"往外冒。路过的邻居听见他断断续续说了三天"报应",到第四日鸡叫时才咽气。后来人们都说,那领头的强盗,正是当年被害仆人的亲儿子。

原文言文

  某甲私其仆妇,因杀仆纳妇,生二子一女。阅十九年,巨寇破城,劫掠一空。一少年贼,持刀入甲家。甲视之,酷类死仆。自叹曰:“吾今休矣!”倾囊赎命。迄不顾,亦不一言,但搜人而杀,共杀一家二十七口而去。甲头未断,寇去少苏,犹能言之。三日寻毙。呜呼!果报不爽,可畏也哉!